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3、4号实验楼电梯采购项目
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3、4号实验楼电梯采购项目》补遗发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10.5其他增加:“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重庆市招标代理服务规范(试行)》(渝招投协〔2015〕11号)规定40%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全额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因素,但不得单独报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2、项目因内容调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往后延期,具体时间后续另行补遗通知。
招标文件与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3、4号实验楼答疑.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