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争旗冲河入河排口整治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观山湖区争旗冲河入河排口整治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调整。
1. 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 1.4.3 第(11)项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条款。
2. 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中“财产问题: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以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 审查项。
3. 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第(11)条 “财产(被或未被)接管或冻结” 相关内容。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增加“14.36 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上传招标文件进行制作,其余事项不变。
招标人: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业主单位)贵阳观投控项目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文件预览:答疑说明文件.pdf答疑文件正文.pdf工程量清单.pdf附件2评审主要清单及评审材料设备.pdf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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