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基建技改等工程物资采购项目—
第153包泄漏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基建技改等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第153包泄漏监测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153包泄漏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开始实施的基建技改等工程项目用泄漏监测设备,项目具体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以招标人实际使用为准。
2.2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物资名称、数量、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套) |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 |
1 | 管网泄漏监测设备(闸井式) | 150 | 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 | |
2 | 地埋式可燃气泄漏监测仪 | 70 | ||
3 | 桩式可燃气泄漏监测仪 | 50 | ||
4 | 调压器监控诊断仪 | 2 | ||
5 | L4级无人小车 | 2 | ||
6 | PPB级车载式燃气泄漏高精准检测设备 | 2 | ||
7 | PPB级便携式燃气泄漏高精准检测设备 | 2 | ||
8 | 智巡终端 | 2 | ||
9 | 云台式激光甲烷检测器 | 云台式激光甲烷检测器-激光甲烷检测仪 | 1 | |
10 | 云台式激光甲烷检测器-视频与泄漏浓度配套监控终端 | |||
11 | 云台式激光甲烷检测器-配套检测仪支架 | |||
12 | AI边缘设备 | |||
13 | 视频监控系统 | 技防摄像头-双光谱防爆筒机 | 2 | |
14 | 技防摄像头-防爆广角拼接摄像机 | |||
15 | 技防摄像头-防爆智能筒机系列 | |||
16 | 技防摄像头-千兆交换机 | |||
17 | 技防摄像头-千兆交换机 | |||
18 | 技防摄像头-AI融合巡检超脑 | |||
19 | 技防摄像头-多模态一体机 | |||
20 | 技防摄像头-双光谱防爆筒机 | |||
21 | 技防摄像头-防爆广角拼接摄像机 | |||
22 | 技防摄像头-防爆智能筒机系列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商。
3.1.1如果投标人为制造商,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1.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1.2提供可燃气泄漏监测仪产品防爆认证证书;
3.1.2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除提供上述第3.1.1条款中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1.2.2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注: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人名称:按营业执照的全称填写。
关联企业情况:包括母公司的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以及其他属于同一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其他公司的名称。还需要填写这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电话、公司地址,以及对本单位的控股(出资)比例。
承诺声明:声明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未提供或未如实填写关联企业情况,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如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人单位信息:包括投标人单位的名称、授权代表的签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以及日期。撰写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信息不实或遗漏而影响投标结果。
3.3投标人须提供无本次招标限制投标情形的承诺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应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8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至少近3年或公司成立至今)。”
3.9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须提供声明函。
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3.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日上午9:00时至2025年12月8日下午17:00时。
4.2获取方式: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通过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00元人民币/包件),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详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页面上方“帮助中心”模块获取。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5191。
4.3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04会议室(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2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10-8392 3517
7.2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zl招标代理签章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
邮编:100071
联系人:厉珅、栾一可、王春丽、李晓阳、黄凡 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传真:010-8392 3200
电子邮件:luanyike@sinochem.com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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