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怀宁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0QTCG25D03G04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怀宁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将本项目“第三章 采购需求”“(三)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第28项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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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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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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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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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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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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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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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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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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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冷库,能够满足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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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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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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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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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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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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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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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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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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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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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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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冷库,能够满足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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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若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无法体现自有或租赁冷库,供应商须另行提供冷库建设安装合同或设备购买/租赁凭证等其他材料予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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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本项目“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6.2技术响应表”中的第28项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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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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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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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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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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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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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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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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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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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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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冷库,能够满足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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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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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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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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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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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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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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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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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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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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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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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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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冷库,能够满足按采购人需求完成配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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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若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无法体现自有或租赁冷库,供应商须另行提供冷库建设安装合同或设备购买/租赁凭证等其他材料予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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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的“批发业”更正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5年10月29日9时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怀宁县税务局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政和路11号
联系人:陈乐
联系方式:0556-4632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
联系人:武惠梅、华凡刚
联系方式:0556-599115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乐
联系方式:0556-463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