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曲江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枫湾镇片区)施工招标已于2025年11月7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ggzy-portal/ (¥19917719.90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556039.65,其他临时工程费:¥229119.86,预留金(预备费):¥990616.29,暂估价:¥448651.83。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由韶关市曲江区投资评审中心提供。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工程单价并未按照水利、土建工程下浮5%、安装工程下浮8%,只在预算总限价下浮后作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电子版已上传至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1.原招标文件P10第3.2.1条、P17第3.2.3条、P24三、投标报价:
项目主体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中标的综合单价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1-中标下浮率),合同总价为(招标控制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预留金-专业暂估价)×(1-中标下浮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控制价不下浮)+预留金+专业暂估价(预留金、专业暂估价控制价不下浮)。
更正为:
项目主体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中标的综合单价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1-中标下浮率),合同总价为(招标控制价-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预留金-预备费-暂估价)×(1-中标下浮率)+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控制价不下浮)+预留金(预留金控制价不下浮)+预备费(预备费控制价不下浮)+暂估价(暂估价控制价不下浮)。
2.招标文件P23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款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及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无禁止投标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函》)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承诺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八、投标承诺书)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有效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 ||
更正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款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及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无禁止投标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提供书面声明,详见《投标函》) |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签字 | 《投标函》中有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签字要求的,应分别由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本人签字。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承诺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八、投标承诺书)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有效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签字 | 《投标函》中有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签字要求的,应分别由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本人签字。 |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 ||
三、现将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延期,具体详见下表:
2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12日9时30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2日16时00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6年1月2日16时30分至2026年1月5日16时00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月11日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月11日9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6年1月11日9时30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12日9时30分 |
7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12日9时30分 |
8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江分中心 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一楼,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四、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的相关说明:
如潜在投标人在2025年11月7日(即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公告发布当日)前已开具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或完成网上投保的,按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开具的均有效。
五、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韶关市曲江区水利工程建设与防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锐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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