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新型智慧城市运行指挥中心装修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淅川县新型智慧城市运行指挥中心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 E4113261326001735
二、变更内容:
1、原“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其他内容不变。
三、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标人:淅川县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淅川县人民路103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837712955 |
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 地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2212 |
3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033B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7-60668835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者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线上办理,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者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线上办理。 3、无异议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4、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异议前置程序: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6、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县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淅川县人民路103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837712955
代理机构:淅川县盛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富强路与政通路交叉口西北盛世泽园淅兴公司2楼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话:0377-60669582
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033B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668835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
地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2212
淅川县盛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