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及相关工程4个标段
自购物资联合招标
(水泥)
澄清补遗公告一
招标编号:NJSYM-2025-WZLC-003
各投标人:
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及相关工程4个标段自购物资联合招标(水泥),招标编号:NJSYM-2025-WZLC-003,澄清补遗公告如下:
问1.招标文件第77页“3.1.4付款比例:采用预付(现金或票据)模式和货到延期支付模式各占50%的比例的方式支付,货到延期支付模式的合同支付条件为:验收合格结算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低于结算金额的40%,90日内支付到不低于结算金额的50%,180日内支付到不低于结算金额的80%剩余款项支付时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货款的全部支付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请明确:1.预付(现金或票据)模式:预付具体支付时间节点需明确,预付是指款到发货即甲方下达计划后乙方发货前支付计划金额的50%,还是指一个供应结算期结算材料完备后即支付该结算期的50%。2.货到延期支付模式:(1)“验收合格结算之日”是否指每月结算单上双方签字确认的日期吗。(2)“30日内支付不低于结算金额的40%,90日内支付到不低于结算金额的50%,180日内支付到不低于结算金额的80%,剩余款项支付时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中的比例是否是指一个供应结算期总货款的50%部分的比例。
答:1.预付是指款到发货即甲方下达计划后乙方发货前支付计划金额的50%;
2.(1)“验收合格结算之日”是指每月结算单上双方签字确认之日;(2)比例是指一个供应结算期总货款的50%部分比例。
问2.招标文件第77页“3.1.5资金使用费(采用货到延期支付模式时)”中“期间发生的资金成本按以下费率收取:甲方承担额外资金费,资金费按月核定,按照未支付货款金额x资金费率计算,以增加差价款的形式支付。1个月(含)以内的,资金使用费率为一年期LPR下浮10%;1-3个月(含)的,资金使用费率为一年期LPR下浮5%;3-6个月(含)的,资金使用费率为1年期LPR;6个月以上的,资金使用费率为一年期 LPR上浮 20%。”
请明确:1.预付(现金或票据)模式若是指一个供应结算期结算材料完备后即支付该结算期的50%,该预付款若发生延期是否也按此条款约定支付资金使用费。2.资金使用费是在执行招标文件第81页3.1.4条货到延期支付模式时即产生资金使用费由甲方支付乙方,还是超出3.1.4条款延期支付约定的期限后才计算。
答:1.预付模式无资金使用费;2.超出3.1.4条款延期支付约定的期限后计算资金使用费。
问3.招标文件第80页“13.4合同物资的质量保证期为每批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的6个月。”,第99页“6.9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12个月”,第115 页“质保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请明确质量保证期:
答:1.质量保证期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部分约定的质量保证期为准,即“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问4.招标文件第84页“23.特别条款”中“2.如买方使用票据(含各类商业承兑汇票、云信、铁建银信及其他金融机构供应链支付产品)等非现款支付,所产生的贴息等额外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承担%”,建议明确贴息承担比例。
答:买方承担0%,卖方承担100%。
5.招标文件第96页“7.3货款支付”中“支付方式选择:付款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汇票(包含但不限于中企云链、建信融通、简单汇、中铁e信)方式支付票据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汇票)比例不低于应付货款的50%。使用票据方式支付货款时,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建议明确票据支付方式和支付比例。
6.答: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办理投标即可。
请各投标人按照该补遗公告进行办理投标业务,已报名的投标人在收到本补遗公告后登陆铁建云采平台进行确认,未确认者,视为已知悉本次补遗内容。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