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科普宣传与教育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科普宣传与教育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9114d316-7360-4e99-8d31-6eb75e33a57e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9114d316-7360-4e99-8d31-6eb75e33a57e | ||
| 建设规模: | 约837万元9114d316-7360-4e99-8d31-6eb75e33a57e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1-05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宁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8-5521422 |
| 备注: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 经办人: | 卢冬海 |
| 办公电话: | 1884990757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寅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晶 |
| 办公电话: | 18988076570 | 移动电话: | 18988076570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700202500206001001 |
| 标段名称: | 云南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科普宣传与教育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1-10 09: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26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宁蒗县)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37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一)宣传与教育工程:宣教中心新建389.31㎡、多媒体厅新建194.55㎡、卫生间新建133.31 ㎡、宣讲长廊新建85.95 ㎡、宣讲平台新建520.75㎡、门卫室新建12 ㎡;(二)配套及附属工程:场地工程场地平整及渣土运输、景观硬化新建中心广场500 ㎡、沥青道路硬化新建硬化面积660㎡、绿化工程新建绿化面积200 ㎡、植草砖新建铺砖面积4500㎡、围墙工程新建围墙350m;新建化粪池一个、新建排污管道:1500米;(三)其他: 宣传牌:制作大型宣传牌1块,宣传牌10块、购置相应宣教设备设施。项目总投资约:83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671万元。完成云南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科普宣传与教育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内容所涉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工程资料归档等全部工作内容。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牵头人(主办方)须为施工单位。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至②项任意一项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具备(1)项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2)项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承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或待建项目。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可为同一人),提供劳动合同或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真实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 |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 其他: | 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附情况说明。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交 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施工企业提供)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第(十八)条相关政策措施条款内容,为持续降低交易成本,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并提供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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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1-26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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