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大闸路整体恢复更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EF%BC%89%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82%E8%8E%B7%E5%8F%96%EF%BC%88%E4%B8%8B%E8%BD%BD%EF%BC%89%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09%E6%9C%8819%E6%97%A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G-2025-1044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大闸路整体恢复更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960700
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标项名称: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大闸路整体恢复更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60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负责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大闸路整体恢复更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财务决算审计完成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1.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
3.2 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根据建办市【2021】40号规定,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投标时总监理工程师采用承诺制,无需提供具体人员信息);
3.2.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EF%BC%89%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82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江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线参加开标。(政采云(http://***/%EF%BC%89%EF%BC%89%3C/p%3E%3Cp%3E%E5%BC%80%E6%A0%87%E6%97%B6%E9%97%B4%EF%BC%9A2025%E5%B9%B409%E6%9C%8819%E6%97%A5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江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EF%BC%89%E3%80%82%3Cp%3E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2%80%9D%E3%80%81%E2%80%9C%E5%AE%81%E6%B3%A2%E5%B8%82%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www.nbzfcg.cn%EF%BC%89%E2%80%9D%E3%80%81%E2%80%9C%E5%AE%81%E6%B3%A2%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4%B5%E5%AD%90%E6%9C%8D%E5%8A%A1%E7%B3%BB%E7%BB%9F%EF%BC%88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construction%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4%B8%8A%E5%85%AC%E5%B8%83%EF%BC%8C%E5%85%AC%E5%B8%83%E4%BF%A1%E6%81%AF%E8%A7%86%E5%90%8C%E9%80%81%E8%BE%BE%E6%89%80%E6%9C%89%E6%BD%9C%E5%9C%A8%E4%BE%9B%E5%BA%94%E5%95%86%E3%80%82%3Cp%3E 4.5供应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方式:
4.5.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隅大成时代5号楼4楼 收件人:王工 联系方式:0574-27617883。
4.5.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递交当天供应商相关人员可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站路8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56087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56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锦晟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金隅大成时代5号楼4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7617883
质疑联系人:周赛春
质疑联系方式:0574-276178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81号
传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3880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EF%BC%89%EF%BC%8C%E7%82%B9%E5%87%BB%E5%8F%B3%E4%BE%A7%E5%92%A8%E8%AF%A2%E5%B0%8F%E9%87%87%EF%BC%8C%E8%8E%B7%E5%8F%96%E9%87%87%E5%B0%8F%E8%9C%9C%E6%99%BA%E8%83%BD%E6%9C%8D%E5%8A%A1%E7%AE%A1%E5%AE%B6%E5%B8%AE%E5%8A%A9%EF%BC%8C%E6%88%96%E6%8B%A8%E6%89%93%E6%94%BF%E9%87%87%E4%BA%91%E6%9C%8D%E5%8A%A1%E7%83%AD%E7%BA%BF95763%E8%8E%B7%E5%8F%96%E7%83%AD%E7%BA%BF%E6%9C%8D%E5%8A%A1%E5%B8%AE%E5%8A%A9%E3%80%82%3C/p%3E%3Cp%3ECA%E9%97%AE%E9%A2%98%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88%E4%BA%BA%E5%B7%A5%EF%BC%89%EF%BC%9A%E6%B1%87%E4%BF%A1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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