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50号)
一、项目编号:HB2025024740040001
二、项目名称:血液透析医疗服务(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曲阳邦博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家乐
公 司 地 址:定州市兴定西路和天下
被 投 诉 人1:河北省石家庄监狱
单 位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红星街39号
被 投 诉 人2: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
相关供应商:精诚大医(河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203号青园街150号
四、基本情况
“血液透析医疗服务(二次)”于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5月8日进行公开招标,5月12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精诚大医(河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公司)。5月14日曲阳邦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博公司)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月23日采购人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邦博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5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后,本机关受理该投诉,5月27日向河北省石家庄监狱、代理机构、精诚公司发出答复通知书,并通知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在获取文件期间丢失并执行作废声明,原执照不具备法律效力,投标人不具备获取招标文件和投标的资格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50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