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NEC-GLDZ250005001)
为了进一步提升河南能源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和中原云商电子采购平台(以下合”两平台”)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经研究,我司决定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目前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公开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国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河南国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概况: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河南能源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和中原云商电子采购平台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计划对两平台实施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评估平台安全现状,从技术、管理方面查找不足,切实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5.项目范围:项目范围包括如下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详见下表。
信息系统名称
|
安全保护等级
|
业务信息安全等级
|
系统服务安全等级
|
期限
|
河南能源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一年
|
中原云商电子采购平台(包括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商城及风控监督系统)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一年
|
6.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且不能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覆盖技术服务业务;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网络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如该网站查不到该投标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间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将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附入响应文件内;
3.响应人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和“服务认证证书保持通知书”,且相应人必须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可查。(提供证书复印件、网络截图);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出具“书面声明”。
5.响应人至少提供一个自2023年以来由郑州市公安局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项目的业绩(以合同和备案证明的复印件为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复印件、截图都需加盖响应人公司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 9月21日 18时00分到2025年9月 27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