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雷克萨斯新能源车及丰田电池项目(用户站工程-除桩基工程)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HCG20250804017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电力高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上海电力高压实业有限公司,并委托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如项目实施内容包含对不同电压等级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的,应答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1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采购内容 安全质量要求
设计/施工/监理 自应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1.2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
(2)应答截止时间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0日内,登陆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提交招标文件下载申请。线上招标文件下载申请后在上述时间段内每日9时~11时,13时~16时,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3号上海胜益商务中心211室)资料核验,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资料核验通过后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www.shggzy.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提醒: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www.sh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需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于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首页“CA认证”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未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13日10:00。
应答文件提交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当在首次应答截止时间递交(提交)采购人。
应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提交至招标采购存储服务投标辅助管理工具。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采购存储服务投标辅助管理工具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www.shggzy.com/)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电力高压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泸定路276弄4号
邮编:200333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021-22196000
招标代理机构:民英招投标技术咨询(上海)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1473弄3号胜益商务中心211室
邮编:200333
联系人电话:陈工 19921681270
电子邮件:minyingzb@163.com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信息:
采购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