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481-00566
二 、 项目名称:兴城市沙后所镇护城河内垃圾清理机械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沙后所镇护城河内垃圾清理机械租赁
供应商名称:兴城市龙回头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辽宁省兴城市曹庄镇曹庄村曹庄屯517号
中标(成交)金额:95(%)
评审总得分:8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沙后所镇护城河内垃圾清理机械租赁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沙后所镇护城河内垃圾清理机械租赁(C23110300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提供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等工程车辆租赁服务
服务要求:1、接到采购人的机械需求后,投标人须立即响应,并遵守采购人的时间安排机械准时进场;如累计三次未按采购人要求进场影响采购人的施工进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对产生的损失向违约方索赔; 2、机械使用计时、计量单位由使用方与投标人共同出具相关机械使用量确认书,具体以采购人给出的要求为准; 3、机械驾驶员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机械操作员须按《生产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进行安全生产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万青、李爱军、刘炜(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沙后所镇护城河内垃圾清理机械租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签订的采购招标代理协议,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沙后所镇人民政府
地 址:辽宁省兴城市沙后所镇西关街
联系方式:17640246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和瑞府12-4楼C栋门市
联系方式:0429-5123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
电 话:18698935155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5.11.18更招标文件—兴城市沙后所镇护城河内垃圾清理机械租赁.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沙后所镇护城河内垃圾清理机械租赁
供应商名称:兴城市龙回头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