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边境管理支队绥东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J0000G251223001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边检总站鹤岗边境管理支队绥东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岗边境管理支队,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鹤岗边境管理支队绥东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2.2建设地点:鹤岗市绥滨县绥东镇。2.3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5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房屋300平方米,维修改造现有建筑1215平方米。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共213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并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8最高投标限价:4710340.62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或以上),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1月8日9时00分至2026年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3日9时00分。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00分。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9.其他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9.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9.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公布的结果为准。9.4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9.5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468-7862036招标人:鹤岗边境管理支队地址:鹤岗市南山区红旗路372号联系人:张先生、姚先生联系方式:0468-8968333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联系人:西子玥、柳继峰联系方式:0451-84215818电子邮件:Dept3@guofa818.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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