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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太湖新城立交实施灯光亮化提升工程施工项目THXC-LH标段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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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太湖新城立交实施灯光亮化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THXC-LH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吴中太湖新城立交实施灯光亮化提升工程已经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以吴数据项批【2024】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2-320506-89-01-475592),施工图已经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以吴交程【2025】4号文批准,项目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吴中太湖新城立交实施灯光亮化提升工程施工项目THXC-LH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吴中太湖新城立交区域常规桥体增设洗墙灯,对常规立柱增设线性投光灯,入口处桥体立柱采用格栅显示屏。

(2)招标内容

本次吴中太湖新城立交实施灯光亮化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THXC-LH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灯杆、灯具、光源等亮化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修复。项目估算约224万元。

计划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其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亮化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022年1月1日至今(以任职结束时间为准)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亮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④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三个月为2025年2月-2025年4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7楼

联系人:孔艺霏

电话:0512-67655839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电话:0512-67599004

联系人:姜威杰

E-mail:jzzbsz@126.com

行政监督: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计划科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

电话:0512-65258816

10、其他

10.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

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61809时30分。

10.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618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18日10时30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0.4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10.5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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