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雍河苍溪县防洪治理工程合同公告(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四川省雍河苍溪县防洪治理工程 | 苍溪县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苍溪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2段120号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四川水方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1栋1单元11楼1101号 | 02885544255 |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 | 四川省雍河苍溪县防洪治理工程共分为三段,共计综合治理河长6km。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0.41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2025-09-29 |
履约地点 | 履约方式 |
广元市苍溪县龙王镇 | /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李涛 | 职称证:20240800050320052064 |
备注 | 是第一中标候选人。签约合同价:勘察设计费用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为参考依据,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建安工程费为勘察设计的计费额,计算勘察设计费后下浮 41.00%。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签订合同后次日起,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为准。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30日历天(勘察设计30日历天+后期服务期(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移交资料完成后止))。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未采用评定分离机制的项目,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为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