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镇沅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EPC+O)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普洱市镇沅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EPC+O)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 ||
| 建设规模: | 新建钢架结构交易中心3177㎡,含平整施工及垫层、钢屋架、瓦屋面及给排水,钢架结构中心分为两类,其中I类交易中心每个摊位9.6㎡,共120个,II类交易中心每个摊位8.1㎡,共250个,及电力及附属设施工程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镇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0-27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0879-5812960) |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7日18:00时至2025年11月3日18: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普洱市”)(网址:https://***/homePage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振太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周高平 |
| 办公电话: | 18314409614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瀚明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贺涛 |
| 办公电话: | 13888977501 | 移动电话: | 13888977501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800202500371001001 |
| 标段名称: | 普洱市镇沅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EPC+O)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1-03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18 08:3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一(镇沅)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3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普洱市镇沅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EPC+O)相关(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工作(含初设概算)及后续的施工服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后续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并出具满足要求的成果资料。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施工后续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为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等,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采购部分:施工图纸范围内为实现功能的所有项目建设部分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等,具体采购内容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及招标人实际委托需求为准。 (4)运营部分:按镇政府要求建立完善的联农带农机制。项目采取“党组织+企业+农户”的模式经营,利用“交易中心+直播平台”,推动“旅游+购物+农副产品”深度融合,合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优选使用当地劳动力(含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近就业,按5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租赁,每个周期提高5%。第一个周期为2026年至2030年,由经营主体自主经营管理,第一个周期结束后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确定项目运营主体,负责镇沅县振太镇文索村等9个村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日常统筹协调,运营管理服务及运营期满后的经营管理权移交等服务工作。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位于镇沅县振太镇集镇,周边道路通畅交通便利,水源充足,电力设施完好。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 其他: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无需提供的须附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涉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的,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3)投标人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提供截止至投标文件上传当天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其他人员要求: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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