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鸡市凤翔区冯家山灌区洞口一支七斗渠应急清淤维修工程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2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JX-ZB-2026-011
项目名称:宝鸡市凤翔区冯家山灌区洞口一支七斗渠应急清淤维修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7,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冯家山灌区洞口一支七斗渠应急清淤维修工程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冯家山灌区洞口一支七斗渠应急清淤维修工程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近一年内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证),提供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须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前半年资信证明;
(9)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近一年内(2025年10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10)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近一年内(2025年10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至 2026年11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凤翔区冯家山灌区灌溉管理处
地址:宝鸡市凤翔区秦凤路52号
联系方式:0917-8927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瑞合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五路高新旺座
联系方式:18729734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话:18729734303
陕西瑞合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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