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中医医院三级医院创建中药制剂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次)(ESXE-202508FJ-004001002)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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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XE-202508FJ-004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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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中医医院三级医院创建中药制剂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次)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宣发改审批【2024】4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县级三级医院创建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宣恩县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宣恩县珠山镇和平大道1号(宣恩县中医医院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中药制剂室及中药研发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190.22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897.85平方米,改造既有建筑面积292.3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净化车间、原料库、成品库、质检室等功能分区的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含强弱电、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设施、净化系统等)、配套购置中药制剂设施设备。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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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30 合同估算价:5876472.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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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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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00万元。
3.1.4业绩要求:近五年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医药相关净化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它能体现业绩类型的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6%B2%A1%E6%9C%89%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3Cp%3E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1.5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名。主要管理人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6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尚在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者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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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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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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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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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集体议事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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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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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