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变更信息(自动延期)
保证金交纳时间 | 2025年08月22日 21时3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09月05日 21时30分00秒 |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08月22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09月05日 18时00分00秒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522507912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南山区艺晶工业园E栋E713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5年07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05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社区松白路1008号艺晶工业园 |
面积/数量 | 527.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个月(含在租赁期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47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每两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厂房,研发用房 | ||
履约条件 | 1.本物业艺晶工业园-E栋-7层-E713出租,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或联交所对相关物业的招租成交公示期满)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租赁安全协议等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签约,由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商议合同签订时间。 2.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水电消防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消防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改造升级要求以及赔偿(补偿)。 3.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严禁转租、分租。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场地,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物业使用期间,自费自行办理相关政府经营执照等证照和批文、物业等单位的手续及二次消防验收等相关装修手续,且负责上述设施设备的安装、日常维护及清理工作及费用。 5.物业正式移交后,物业管理费及相关水电费用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缴纳。 6.承租方为承租物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治安、维稳、消防、环保及食品安全工作,从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直至合同期结束。如在承租范围内发生治安、维稳、火灾事故、影响生态环境的情况、以及任何因食品问题引发的事故,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承租方进行改(扩)建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8.出租方仅负责空置物业属于业主维修责任范围内的维修维护,超出该范围外(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内的墙面、地面、电路、门窗、消防设施以及其他的基础设施等)的维修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该物业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及时维修导致漏水、墙面脱落或使用过程中任何导致人身损害等引发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 9.房屋租金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等其他费用。 10.承租方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相当于合同期内最高月租金2倍的金额为押金(以最终成交价为准);于免租期次月15日前缴纳当月租金。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方式。 2.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5日前以转账或银行扣款支付当月租金。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3周期。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 2.意向承租方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https://www.gsxt.gov.cn);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05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74,325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9月05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
联系人 | 刘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83002364;0755-2692295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艺晶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要求。 2.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是物业的实际使用管理人,在物业内及所属辖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屋内摔倒等情况造成的人身伤亡)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承租方利用承租物业进行不正当经营或违法活动,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立刻收回物业。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