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11-000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 年08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 年08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原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示范区物资采购项目002包、货物采购需求:有机水溶肥pH: 3.0-5.0,现更正为:货物采购需求:有机水溶肥pH: 3.0-6.5。
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1日15时0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4、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72号
联系方式:024-89815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方式:024-86856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亚男、秦玉红、周洪、张立娜
电话:024-8685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