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电投莱阳核能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团旺镇东马家泊村,计划建造2台机组。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单位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 1. | ZBW-GW-2026-0701 |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PV69给水调节阀设备采购 | 1 批 | 2029/01/30 | 500 |
| 项目 | 设备物项 | 主要规格信息 | 设备分级 | 质保等级 | 抗震分类 | 双机组数量 |
| LYG | PV69 | 主给水调节阀(DN550,CL900,合金钢,气动/带定位器,对接焊,Sch S-140,能动,核3级,失效关) | C | QSA3 | I | 4 |
| LYG | PV69 | 启动给水调节阀(DN250,CL900,碳钢,气动/带定位器,对接焊,Sch S-140,能动,核3级,失效关) | C | QSA3 | I | 4 |
3. 投标人资格
3.1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5)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2 专项资格条件
(1)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4)不接受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国外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5)投标人持有 HAF601 证书,能够覆盖本次招标范围,且在有效期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投标,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6-10-26(北京时间)。附件下载
上海核工院2026年第八十批招标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PV69给水调节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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