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SH1000180 |
|---|---|
| 项目名称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850号1-8、15-18层、地下室房产)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9,566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6-01-23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因本标的为国有资产,其转让过程中较其他转让方式有所不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整个转让过程约270天左右。2、本项目成交后,由联交所统一安排受让方办理合同签署,产权变更,交接交付等手续。若受让方因个人原因无法本人前来办理后续审税过户等相关手续的,可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当天办理公证委托,由公证处或受托人代为办理后续手续。受让方如需办理公证委托的,可通过以下公证处咨询办理或自行委托其他公证处办理:公证处咨询电话:赵老师 18917796791受让方需自行评估自身情况,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本人前来办理后续审税过户等相关手续或不办理公证委托的,造成交易时间延长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3、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不接受银行贷款。4、本标的目前为空置状态,转让方要求对四川北路1850号1-2层售后返租,返租主体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以下简称“市北分行”)。返租价格拟定为1层楼面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5元,2层楼面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5元,月租金总计为91181元。该房屋租金5年内不变。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受让方有权在租赁期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收回该房屋。市北分行如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向受让方提出续租要求,经受让方同意后双方续签租赁合同。市北分行对该房屋具有优先承租权。租赁起始日为产权过户完成(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为准)且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全部交易价款的次月1日起。未来返租签署的租赁合同文本由转让方提供。5、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来电预约。看房联系人:赵老师 189177967916、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7、本项目整体挂牌,须一并受让,不接受拆分出售。8、本项目转让含四川北路1850号1-8、15-18层办公楼和地下室,其中四川北路1850号1-8、15-18层办公楼,建筑面积4555平米,挂牌价格8522.03万元;四川北路1850号地下室,建筑面积558平米,挂牌价格1043.97万元。若本项目竞价产生溢价,按每套房产挂牌价格占挂牌总价的比例分摊,以此确定各房屋的成交价格。1、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本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未考虑资产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3、本次评估结果为含增值税市场价值(税率5%),未考虑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其他相关费用和税项,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4、本次委估资产根据企业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记载,权利人为上海银行。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上海银行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截至评估基准日,相关权证尚未完成权利人变更登记手续,实际权利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5、委评对象四川北路1850号地下室,权利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用途为其他,经过现场勘查,地下室实际用作车位,但具体车位数量尚未明确,其价值已通过委评对象四川北路1850号1-8层、15-18层办公楼整体价值中体现。6、根据产权持有人提供的情况说明,本次评估委评资产为整体转让,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7、关于委估资产对外担保、抵押、租赁(带租约)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企业未申报相关事项,评估师通过现场调查,亦未发现相关事项。但基于资产评估师核查手段的局限性,以及担保、或有负债(资产)等形成的隐蔽性,评估机构不能对该公司是否有上述事项发表确定性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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