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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生态资源产业智慧化培育建设项目南平市森林资源智慧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南平市生态资源产业智慧化培育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 NEW 变更公告

南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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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森林资源智慧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南平市生态资源产业智慧化培育建设项目已由 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闽发改备[2025]H050189号、闽发改备[2025]H050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平市绿一发商贸有限公司、南平绿尚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 南平绿尚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南平市森林资源智慧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251472600元、南平市生态资源产业智慧化培育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333404000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古闽大道   ;

2.2 项目建设规模:

子项目一南平市森林资源智慧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幢建筑物以及道路、景观绿化、围墙、管网工程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消耗标准煤245吨。主要建筑物面积25897.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984.25㎡(A1#楼建筑面积13951.82m2,地上16层,建筑高度79.90m、 A2#建筑面积4032.43m2,地上3层,建筑高度16.90m)、地下室建筑面积7913m2(地下1层,层高7.3m,A1#与A2#共用地下室)。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南平市森林资源智慧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以数据服务平台为中枢,实现森林资源与生态资源数据的实时交互、技术研发与产业培育的深度协同。项目总投资25147.26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14503.17万元(其中主体部分8877.14万元,装修部分5626.03万元),设备投资 2632.810000万元,预备费954.44万元。

子项目二南平市生态资源产业智慧化培育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林业:集约人工林栽培4500亩,现有林改培18000亩,中幼林抚育6000亩,林下经济600亩,林地林木赎买6000亩。(2)林业基础设施:包括新建林区防火巡护道路建设、维修林区防火巡护道路建设、新建林区作业便道、维修林区作业便道、防灭火设备1套、营林机械和病虫害防治设备1套。(3)建筑:配套建设生态资源产业培育中心、购置平台1项。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消耗225吨标准煤。主要建筑物面积:19721.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3763.25m2( B1#楼建筑面积10470.11 m2,地上12 层;B2#楼建筑面积3293.14 m2,地上4 层),地下建筑面积 5958.40m2(地下1层,层高7.3m,B1#与B2#共用地下室)。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项目建成后预计可生产木材36.79万m3、金线莲 696 吨、多花黄精7200 吨。本项目项目总投资33340.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244.2万元(其中林业基础设施1351万元,主体部分6610.32万元,装修部分4282.88万元),设备投资 1807.3000万元,预备费1338.7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工程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南平市森林资源智慧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南平市生态资源产业智慧化培育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内容包括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布孔设计、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提供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等所需要的配合后续服务等。②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主体部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装饰装修施工阶段BIM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以下内容:单体工程、装修设计、道路、景观绿化、围墙、管网工程等配套设施,并应用 BIM 信息技术管理云平台技术服务于后续运营管理。并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等。③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建筑物以及道路、景观绿化、围墙、管网工程等配套设施;林业、林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生态资源产业培育中心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通过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审查的施工图及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为准。④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等工作。⑤运营内容包括南平市森林资源智慧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运营内容主要包括森林资源数据交互平台,以数据服务平台为中枢,实现森林资源与生态资源数据的实时交互、技术研发与产业培育的深度协同。南平市生态资源产业智慧化培育建设运营项目内容主要包括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构建林业“数字管理+实体展销”融合平台,打通资源监测、经营管护到产品流通的全链条数据壁垒,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为林农、企业和政府提供智能决策支持,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2651.24 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6个月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按业主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质量要求:(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4)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5)运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业主运营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 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 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临)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具备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设立有相应的土工试验室;(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或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 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本项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不得有两家及以上共同承担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5)运营任务由施工单位承担。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

4.3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9 月26日18时00分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0月9日 23 时 59 分 59 秒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9095/npztb/%EF%BC%89%E8%8E%B7%E5%8F%96%E6%9C%AC%E9%A1%B9%E7%9B%AE%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4%B8%9A%E5%8A%A1%E7%B3%BB%E7%BB%9F%E4%B8%8B%E8%BD%BD%E8%AE%B0%E5%BD%95%E7%9A%84%E5%B0%86%E4%BC%9A%E5%BD%B1%E5%93%8D%E5%90%8E%E7%BB%AD%E6%8A%95%E6%A0%87%EF%BC%8C%E8%AF%B7%E5%90%84%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6%B3%A8%E6%84%8F%E5%8F%8A%E6%97%B6%E4%B8%8B%E8%BD%BD%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9%87%87%E5%8F%96%E6%97%A0%E8%AE%B0%E5%90%8D%E6%96%B9%E5%BC%8F%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6%9C%AC%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D%BF%E7%94%A8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10 月27日8 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不含运营费)。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9095/npztb/)%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h4%3E%3Ca%3E%3C/a%3E%3Cstrong%3E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平绿尚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广信街96号绿发集团4楼  ,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                                                            

电    话:18695603119,

传真: /                     

联 系 人: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顺昌街213号祥乐苑15幢一层, 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                                                            

电    话:0599-5622889、18876310218,

传真:  /                    

联 系 人:林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9095/npztb/%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593" colspan="2">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

联系电话:0599-88530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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