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大连路515号
征集人联系人:吕磊
征集人联系方式:021-35968039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上海市2025年燃油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2025-05-003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上海市本级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②、供应商应为响应货物的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供应商(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资格声明》;如为授权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生产厂家资格声明》和唯一的《生产厂家授权书》)。③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12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