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理工学院南侧片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淮北理工学院南侧片区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杜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杜集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无;
1.4 招标人:淮北市盛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5 项目业主:淮北市盛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北理工学院南侧片区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HBGC25046;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BGC25046;
2.5 建设地点:淮北市杜集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79亩,总建筑面积约82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片区内道路、给排水、消防、强弱电、装饰装修、电梯安装及绿化等配套工程。总投资约35058.01万元。
2.8 合同估算价:32684.63 万元(含建安费:32265.18 万元,设计费:419.45 万元) ;
2.9 计划建设工期:720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深化前期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标人按照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整个工期包括但不限于深化前期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评审及其审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施工(含所有成套设备及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全过程工作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标人自行合理考虑工期进度。
2.10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含主体工程及各种附属配套工程等)、质保期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前期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评审及后续要求的配合工作、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以及所有工程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 测试、试验、消缺;总承包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保修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分系统调试、培训、验收等。
2.11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须同时具有以下资格: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施工综合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施工业绩要求:
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 亿元且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5 万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及网址)。
3.3 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 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3.2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1)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得兼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2)项目负责人须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职员工,设计负责人须是独立投标人或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单位在职员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是独立投标人或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单位在职员工。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在职单位名称一致。须提供2024年12月以来连续 6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3)注: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4 投标人财务要求:/。
3.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的牵头人须是施工任务承担方;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企业须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2)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
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06 月03 日17 时30 分至2025 年06 月24 日09 时00 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查阅、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交易服务。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0512-5818851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06 月24 日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 年06月24日09 时00 分。
6.2 开标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 三 室(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97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淮北市盛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高岳街道光明路33号金融服务中心
邮编:235000
联 系 人:陈宝龙
电话:0561-5255073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金御华府13栋301
邮编:235000
联 系 人:戚秀娟
电话:17356158705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99 号招商大厦7楼
电话: 0561-3198613
9.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资料下载”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新点技术热线:0512-58188516)
9.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CA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9.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0.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
10.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 万元
10.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0.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徽商银行:1331201021000146498016735;
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建行:6232811670000239261;
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工商银行:1305016138000545849;
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