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282026000003
二、项目名称:建武明碑石刻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5号四川文物考古研究院 | 649,000.00元 | 92.1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建武明碑石刻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6030400 | C0603040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建武明碑石刻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 建武明碑石刻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 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 | 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康、朱丽、刘欣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中标金额1.5%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7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 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依托政府采购合同,凭项目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项目监督部门:宜宾市兴文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8832314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宋河街3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68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13890974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199号7栋605-606号
联系方式:熊老师:18980646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18980646635
四川国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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