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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蓝坊镇)施工招标

宜春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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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蓝坊镇)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安市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蓝坊镇)施工招标已由宜农字〔202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安市蓝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高安市蓝坊镇境内。

2.2 招标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17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 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14620014.69元、二标段13807863.41元。

2.4 计划工期:在2027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建设项目(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链接])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提供承诺函);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 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8)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五险及公积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证明,社保五险及公积金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供评委会查验,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9)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求(注:投标人投标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数量50人及以上;投标人投标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数量15人及以上;投标人投标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资质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8人及以上)。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实际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及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提供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查询的注册建造师截图及查询网址,截图须清晰显示企业名称、注册人员姓名、注册专业、注册编号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结合投标人提供的截图进行复核,评标现场具备网络条件的,

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进行在线核实;现场如不具备网络条件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截图为准进行评审。未提供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核查的,评标委员会可不予采信,视为不满足要求。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截图,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弄虚作假处理,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0)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内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内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1)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提供单项工程验收报告或者法人自验报告或县级自验报告);3)竣工验收证明(提供地市级及以上竣工验收报告或者批复)等3项材料。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

(11)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施工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 格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9日起至2026年11月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系统([链接])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 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代表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有关说明

7.1 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a.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b.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c.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d.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人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

7.4 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7.5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6 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按《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的通知》(赣农规字〔2025〕6号)及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规定实行信息化考勤,具体考勤办法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7.7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8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9 中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除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做出处罚,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将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变更严格审查把关。

7.10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开评标现场无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也无需投标单位人员到开标现场,招标文件与之做相应修改。

7.11 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6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废标处理。

7.12 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3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投标方应留有有效的联系电话,在评标过程中,如有评标事项无法联系投标方,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7.13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承包人完成施工进场、主要施工设备到位且经监理人确认正式开工后一周之内,发包人返还已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金额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7.14  本次施工标共分为二个标段(开标顺序为1标、2标),投标人可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排序第一,投标人若在前一个开标顺序的标段中获得第一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后开标段的候选人排序(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 B 值计算)。

7.15 本项目设置建造师现场答辩环节,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16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高安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监督(电话:0795-528235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安市蓝坊镇人民政府

地  址:高安市蓝坊镇

联系人:聂先生;联系电话:13979563355

招标代理:江西仁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樟树市银河星城A栋105店面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257073215

监  督 机 构:高安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95-5282350

高安市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蓝坊镇)施工招标

标段名称及项目地点汇总表

序号

标段名称

项目地点

财审后控制价(元)

1

高安市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蓝坊镇)一标段

兴仁村、蓝坊村、汉塘村

14620014.69

2

高安市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蓝坊镇)二标段

长坪村、新社村

138078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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