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监督及传染病类等检测试剂耗材一批(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邮箱:gdgrzb@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250502-GT440103-105
项目名称: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监督及传染病类等检测试剂耗材一批(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3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35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艾防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84,3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HIV抗体检测试剂1(胶体金法) | 10500(人份)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2 |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HIV抗体检测试剂2(胶体金法) | 400(人份)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3 |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 2200(人份)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4 |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 2200(人份)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5 |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HIV 抗体检测试剂质控品 | 80(支)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6 |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质控品 | 70(支)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7 |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试剂质控品 | 70(支)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8 |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法)三代试剂 | 40(盒)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9 |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法)四代试剂 | 40(盒)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10 |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 诊断试剂盒(胶体金法)A | 5(盒) | 详见第二章 | 否 |
1-11 | 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 诊断试剂盒(胶体金法)B | 5(盒) | 详见第二章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采购金额累计达到各采购包采购预算,以先到者为止。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艾防类):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艾防类):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①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且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所投产品为药品,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且符合要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且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所投产品为药品,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且符合要求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邮箱:gdgrzb@163.com)
方式:电子邮件登记购买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中座1105E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中座1105E室
六、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www.great-td.cn/)。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③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提交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④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格式按本公告附件),加盖公章。
⑤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监督及传染病类等检测试剂耗材一批(二次)+报名费,扫描件加盖公章。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信支行
开户名: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号:3602010609200458381
注: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grzb@163.com,标题为“报名资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确认其资料无误后视为报名成功,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复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3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020-83742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中座1105E室
联系方式:020-262864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262864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