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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配餐中心局部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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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苏省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配餐中心局部维修改造项目 JSZC-320000-DJZX-G2025-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绿园路362号鹏鹞大厦11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6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DJZX-G2025-0010

项目名称:江苏省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配餐中心局部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19.7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8.73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在接到甲方中标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图纸,同时提交审图中心审图。 2、通过审图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清单编制。 3、施工工期50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资格声明函;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7. 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若投标人企业信息已录入以上网站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企业信息未录入以上网站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1)项资质之一和(2)项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负责人要求 (1)若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2)若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之一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4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4.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4.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项目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绿园路362号鹏鹞大厦1101)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此时间内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794023727@qq.com)(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6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绿园路鹏鹞大厦11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费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纳)。单位名称: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宜兴环科园支行账号:3202230651010000041910

注:交纳采购文件费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采购文件至各供应商预留邮箱。补充说明:供应商须在上述要求及截止时间前完成获取采购文件事宜。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格式详见附件。如因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组织统一踏勘,踏勘结束后举行投标预备会。集中时间:2025年6月4日09:00集中地点:江苏省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大门口(宜兴市丁蜀镇洑东村成家浜188号)联系电话:0510-87467828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担任,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成员担任。

3.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书,协议书内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名称、所需承担的责任、义务。

3.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

单位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伏东村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467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宜兴市绿园路鹏鹞大厦1101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036890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18036890569

附件: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格式.docx

4.附件之参考色系图集.pdf

1.附件之一层平面图.pdf

2.附件之二层平面图.pdf

【招标文件】江苏省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配餐中心局部维修改造项目.docx

3.附件之三层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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