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CZX-26422)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金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人保财险浙江省金华市浦江支公司职场安全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1.145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合同签订主体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浙江省金华市浦江支公司职场安全改造项目。
2.采购范围:本次职场安全改造范围为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人民西路6号本部大楼,面积1332.18平方米,主要包括职场建筑主体结构加固、室内装修两大施工内容。结构加固主要包括:本部大楼1-5层全域结构梁板、梁柱加固补强,属于全屋、整层、大面积结构性施工。加固作业阶段需对楼板、梁柱、顶面、墙面结构部位进行钻孔、清孔、除尘、注胶、植筋、固化等高强度、全覆盖施工作业。装修主要包括原建筑内墙体拆除、地板铺设、垃圾外运、室内装饰、门窗安装、电气安装及消防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10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人保财险浙江省金华市浦江支公司职场安全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人保财险浙江省金华市浦江支公司职场安全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在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制件并加盖公章。
②.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在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制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2023年09月0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链接]
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加盖公章。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第3条中的第②条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声明),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1日09时 00分到 2026年11月06日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或代理机构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中山路293号保险大厦9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中山路293号保险大厦9楼会议室;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七、其他
1.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链接])、金采网([链接])、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链接])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链接])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2)网上获取:请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写明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人保e采”管理系统已注册或已入库的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PDF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65873959@[链接],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人资料后的2个日历天内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及供应商报名申请表,投标人填写完整供应商报名申请表(邮箱下载)后回复邮箱。
(3)代理机构现场获取:请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写明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人保e采”管理系统已注册或已入库的截图(加盖公章)至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领取,现场填写供应商报名申请表。
(4)标书售价(元):每本300.00(售后不退)
户 名: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睦支行(行号:310331000210)
帐 号:95220078801100000315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法律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6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 105 号锦盛大楼 8 楼
联 系 人:谢涛涛
电 话:13588759583、0571-88390503
电子邮件: 365873959@[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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