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SJWXJC2025091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SJWXJC202509101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道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最高限价:12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本项目采购货物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且以最新、有效的清单(目录)为准。(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zcd/zcdList.jsp%EF%BC%89%E4%BA%86%E8%A7%A3%E3%80%82%3C/div%3E%3Cdiv%3E3.%E6%9C%AC%E9%A1%B9%E7%9B%AE%E7%9A%84%E7%89%B9%E5%AE%9A%E8%B5%84%E6%A0%BC%E8%A6%81%E6%B1%82%EF%BC%9A%EF%BC%881%EF%BC%89%E9%A1%BB%E5%85%B7%E6%9C%89%E7%8B%AC%E7%AB%8B%E6%89%BF%E6%8B%85%E6%B0%91%E4%BA%8B%E8%B4%A3%E4%BB%BB%E7%9A%84%E8%83%BD%E5%8A%9B%EF%BC%8C%E5%9C%A8%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5%A2%83%E5%86%85%E4%BE%9D%E6%B3%95%E8%AE%BE%E7%AB%8B%E7%9A%84%E5%BE%8B%E5%B8%88%E4%BA%8B%E5%8A%A1%E6%89%80%EF%BC%8C%E5%85%B7%E5%A4%87%E7%94%B1%E5%8F%B8%E6%B3%95%E6%9C%BA%E5%85%B3%E9%A2%81%E5%8F%91%E4%B8%94%E5%9C%A8%E6%9C%89%E6%95%88%E6%9C%9F%E5%86%85%E7%9A%84%E5%BE%8B%E5%B8%88%E4%BA%8B%E5%8A%A1%E6%89%80%E6%89%A7%E4%B8%9A%E8%AE%B8%E5%8F%AF%E8%AF%81%EF%BC%9B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交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受委托人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9日到2025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与代理公司联系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 联系方式:022-24375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22-23830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 电 话:18920600936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