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陕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招标
(招标编号:20250100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陕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部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三电厂1号2号机组工程(2×660MW)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位于吉木萨尔县境内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距吉木萨尔县城约89公里,距乌鲁木齐市约230公里,有高速公路连接,交通便利。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装置和脱硝设施。已顺利通过168试验并投产发电,年发电量约60亿千瓦时。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三电厂1号2号机组工程(2×660MW)是陕投集团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支点项目,是第二条疆电外送线路“准
东-皖南士11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电源点之一,是综合开发准东煤炭资源,推动新疆能源、经济环境和谐发展的绿色工程。为中、东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电力供应保障,缓解中、东部地区环境压力,为加快新疆能源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促进新疆经济跨越式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本次保险招标涉及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两个险种,其中财产一切险投保资产约38.29亿元,机器损坏险投保资产约28.45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视同)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及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2一2024年)经过审计的财务年报,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含审计机构盖章及审计师签字)、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提供2022年至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无违法记录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
(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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