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泰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现公开挂牌处置位于泰安市岱宗大街163-11号、广生泉路8-6号、广生泉路8-3号三处商业用房租赁权,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选择承租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TACQ2026-3 | 项目名称: 位于泰安市岱宗大街163-11号、广生泉路8-6号、广生泉路8-3号三处商业用房租赁权网上交易项目 | ||||||||
标的 编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建筑 面积(㎡) | 交易期:(不含限时竞价) | 年租金起始价(元/年) | 竞买 保证金 (元) | ||
TACQ2026-3-1 | 位于泰安市岱宗大街163-11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 处 | 1 | 406.17 | 2026.1.22 9:00-10:00 | 70420 | 7000 | ||
TACQ2026-3-2 | 位于泰安市广生泉路8-6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 处 | 1 | 25.64 | 2026.1.22 9:00-10:05 | 12166 | 1000 | ||
TACQ2026-3-3 | 位于泰安市广生泉路8-3号商业用房租赁权 | 处 | 1 | 20.43 | 2026.1.22 9:00-10:10 | 9694 | 1000 | ||
公告期: (不少于7日) 2026.1.15- 2026.1.21 | 保证金截止:(以到账为准) 2026.1.21 15:00 | 增幅: 0.1万元 | 租期: 3年 | ||||||
备案单位: 泰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备案编号: ZL2026-001 | 资产编号: / | |||||||
评估机构: 山东华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 鲁华俊房估字(2026)第A001号 | 评估价: 详见评估报告 | |||||||
项目事项声明: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成为最终受让方后非人为不可抗因素不得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有权处置竞买保证金、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权属转让过程中全部费用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5、租期为3年,若拍卖成交,则成交价为年租金成交价,租期内年租金不变。 6、竞得人应在拟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7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7日内将第一年租金支付到出租人指定账户,逾期未缴,视为违约,租赁合同自动解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交易须知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 |||||||||
一、标的基本信息
1、出租人:泰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项目划分:本项目含3个标的,现状现况出租(不含现有内部装修),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另行收取,由承租人负责缴纳。
3、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期内,标的所在地。
4、竞得人承租后,租期具体开始时间以与出租人签订的合同为准;租金一年一缴,在次年租期开始前30日内将下一年租金交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所有业务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严禁用于仓库、健身、KTV、洗浴等娱乐行业、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和存储及污染行业等;竞买人获得租赁权后不能转租。
3、竞买人应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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