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金湖县人民医院委托,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金湖县人民医院监控、一键报警、门禁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监控、一键报警、门禁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50611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最高限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1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项目简要说明:服务期为三年(2025年7月11日到2028年7月10日)。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磋商文件的发布
1、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17:30前将投标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红章)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邮箱:305217136@qq.com,并电话联系确认即报名成功,超过规定时间将不接受报名。联系人:季工 ,电话:15195328510。在规定时间内未发送投标确认函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
2、凡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邮箱:305217136@qq.com、
4、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开标前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递交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后由代理公司通过邮箱发送至供应商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邮箱。
磋商文件材料费:200元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下午17:30
六、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下午14: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拒绝接受。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7月2日下午14:30;
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现场开标。
磋商地点:金湖县神华大道160号四楼医患沟通办公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0517—86808710;
(2)磋商现场联系人:季工联系电话:15195328510;
(3)代理机构联系人:季工联系电话:15195328510;
九、其他事项:
(1)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2)采购代理费:参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5%作为此次项目的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