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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

云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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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TPZB-BN-2025-13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具体目录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A标段):

(00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B标段);

(00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C标段);

(00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D标段);

(005)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E标段);

(006)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F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A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医疗

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属药品管理的须提供,

不属药品管理的试剂不作强行要求);

(00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B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属药品管理的须提供,

不属药品管理的试剂不作强行要求);

(00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C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医疗

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属药品管理的须提供,

不属药品管理的试剂不作强行要求);

(00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D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属药品管理的须提供,

不属药品管理的试剂不作强行要求);

(005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E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

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朋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属药品管理的须提供,

不属药品管理的试剂不作强行要求);

(006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F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属药品管理的须提供,

不属药品管理的试剂不作强行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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