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东水厂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及所在南浦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浦城县东水厂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及所在南浦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招标编号:E3507220701100135002),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公告中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修改为: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2026年01月15日17:00:00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二、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选择“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应按统一格式上传“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三、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中增加:
34.2.19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被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列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以上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3507220701100135002)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index/new%EF%BC%89%E3%80%81%E6%B5%A6%E5%9F%8E%E5%8E%B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F%BC%88https://ggzy.np.gov.cn/pc/%EF%BC%89%E5%8F%91%E5%B8%83%EF%BC%8C%E8%AF%B7%E6%8A%95%E6%A0%87%E4%BA%BA%E8%87%AA%E8%A1%8C%E6%9F%A5%E9%98%85%E3%80%81%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
招标人:浦城县万安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朱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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