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中山陵纪念建筑-藏经楼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FJ2501302-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陵纪念建筑-藏经楼修缮工程已由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以中山陵纪念建筑-藏经楼修缮工程(项目审批文号:苏文旅审[2024]10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陵园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山陵园管理局,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2.2 招标范围:修缮内容包括屋面破损琉璃瓦更换、外立面油漆出新、主楼二层外廊栏杆拆换修复、室内部分隔断拆除及地面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423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修缮内容包括屋面破损琉璃瓦更换、外立面油漆出新、主楼二层外廊栏杆拆换修复、室内部分隔断拆除及地面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本项目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业务范围须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320万元及以上的文物修缮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文物部门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函附录)。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3月-2025年0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7、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E3%80%82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0-23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82.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5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各评分点对应分值扣完为止。 评审因素 | 页数要求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0~3.00) | 5 | 可行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3.00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2.00) | 4 | 可行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2.00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2.00) | 10 | 可行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2.00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3.00) | 12 | 可行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3.00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0~3.00) | 28 | 可行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3.00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0~3.00) | 21 | 可行 (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 | 3.0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320万元及以上的文物修缮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文物部门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 |
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2.3.3(7) | 其他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7082//jsztk/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中山陵园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中山门外石象路7号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 |
联系人: | 余昆 | 联系人: | 严浩 |
电话: | 025-85769032 | 电话: | 19951754271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025-83278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