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522509304 | 项目名称 | 深业U中心C栋18楼 |
| 起始日期 | 2025年11月28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2月0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洲石路 743号深业U中心 |
| 面积/数量 | 1821.84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5年 |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55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每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研发办公 |
| 履约条件 | 1.缴纳租赁期首年2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月10号前支付当月租金;承租方提前退租,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承租方还需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并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 2.承租方承诺承租物业仅用于自用,不得将该场地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房屋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同意方可开工实施,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5.承租方须承诺不得在租赁物业内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得无照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处置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不得从事“黄赌毒”、制假、传销、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企业、粉尘涉爆、涉氨涉氮、锂电池、有限空间、纸品业、制衣业、电镀企业(含有电镀车间的企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噪音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生产经营项目的消防、环境卫生等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本次招租物业以实地现状为准,投标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投标人一旦参加竞租,即表明己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所在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等情况及其他瑕疵,充分接受和认可合同中物业的现状,并确认该物业安全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合同后,招标方不受理中标方对该物业提出的任何要求,该物业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检查、维修义务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应当的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使用,如因上述事项而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招标方不负赔偿责任。中标方需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合法经营,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 7.装修报备按照政府要求进行申报,出租方配合承租方提供相关资料。 |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且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后,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返还。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按照中标租金价格计算两个月租金。 | 物业管理费 | 物业管理费8.8元/㎡/月、本体维修基金0.25元/㎡/月 |
| 空调费 | 空调使用费5元/㎡/月 | 其他 | 按实际发生缴交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招租人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 经运营单位审定后,可以不低于招租底价采用直接出租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由招租人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征集到则继续延长公示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方。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加盖公章。相关信息以资格审查时查验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登记信息为准。) 2.投标人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如发现投标人存在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或投标人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3.投标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无拖欠租金的情况,如发现竞价时已存在欠租或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出租方有权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4.承租方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打印件,加盖公章; (3)资格条件2、3条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EF%BC%89%EF%BC%9B%3Cp%3E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核原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4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0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12月04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 联系人 | 龙经理;龚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23599844;0755-27758321 |
| 邮箱 | longpeng@szexgrp.com |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宝安产投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洲石路 743号深业U中心C栋1207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宝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招商招租管理暂行办法》(宝产业〔2025〕31号)和《宝安区属国企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深宝国资[2025]42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仅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3.若因搬迁、检测等因素未按招租规定的时间期限交付的,不属于招租人违约,以实际交付时间计租。 4.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提供交易服务,但因出租方与承租人未按照最终确定的条件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机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交易机构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服务费,或要求出租方承担交易机构已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人出现要被没收交易保证金的情形时,若交易机构尚未收取交易服务费的,可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已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没收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按相关规则处置。 5.交易服务费须按以下标准收取:《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 6.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三)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