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2025年购买京沪高铁高点监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2025年购买京沪高铁高点监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特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502000075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NY-ZC-20251119-02 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2025年购买京沪高铁高点监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2025年购买京沪高铁高点监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含(1)高空视频监控服务,5处高空监控服务,采用400万大变倍高清智能摄像机,实现网络联网,监控图像实时预览、云台控制,数据实时传输。(2)能源保障服务,5处通信基站设施的能源保障服务、动环监控服务。(3)培训服务,制定系统培训手册,对系统使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使用人员熟练使用系统。 4、预算控制价:40万元 5、采购文件获取 5.1 时间:自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 5.2 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 方式: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5.4 售价:0 元。根据财库〔2019〕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自行下载。 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6.1 递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2日9时00分止。 6.2 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7、其他补充事宜 7.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7.1.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7.1.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采购服务科,联系方式:0538-5631357。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538-2931588。 7.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3温馨提示: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7.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5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要求,为加快采购招标进度,本项目执行的为预采购政策模式,项目预算为初步概算,不能作为采购招标结束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支付资金的唯一依据,需根据系统实际批复及关联预算签订合同。同时该项目也有可能因预算批复不到位,导致项目取消或项目内容改变。此为政策性因素,为政策性免责条款(请各投标报价单位慎重处之)。 8、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宁阳县公安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501号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0538-5615521 8.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38-2931588 地址: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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