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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伊犁州卫健委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培训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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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伊犁州卫健委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培训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JY-2025-05-20

项目名称:2025年伊犁州卫健委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培训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160000,360000,9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5年伊犁州卫健委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培训服务)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面向伊犁州托育服务相关从业人员160人,开展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培训,通过理论讲解、实操督导等方式,指导参训人员学习运用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的知识、方法和技能,提高参训学员面向0-3岁托幼阶段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能力。培训采用网络授课+集中面授+实操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每人不低于100课时,线上培训每人不低于60课时,通过率不低于98%;线下集中培训、每人不少于30课时,包含食宿;线上线下培训结束后,由中标单位组织统一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通过后颁发《儿童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考核内容分为基础理论+实务实操,鉴定考核通过率不得低于95%。后期实操督导每人不少于10课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5年伊犁州卫健委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培训服务)二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托育机构的55名负责人及55名幼儿照护职业技能人员进行培训:

1.为托育机构负责人提供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内容涵盖最新托育政策法规解读、运营管理创新策略、危机应对与风险管理等;为幼儿照护职业技能人员开展专业实操技能强化培训,包括婴幼儿最新护理技巧、早期教育新方法、需提供培训场所及设备清单(如模拟婴幼儿照护教室、急救演练器材等)。

2.必修模块:婴幼儿生理心理发展、安全防护与急救技能、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卫生消毒与疾病预防。

3.选修模块:早期教育指导、家长沟通技巧、特殊儿童照护、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方案(含课程大纲、师资配置、教学计划)等。

4.培训需采用多元化教学方式,如专家讲座、小组研讨、保育照护实操、AI回应性照护演练等,确保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2025年伊犁州卫健委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培训服务)三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伊犁州直托育机构的负责人保育师与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50人综合技能进行培训,对托育行业从业人员母婴护理、幼儿照护等50人综合技能进行培训。

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内容需包含:法规政策、职业道德、卫生保健、安全防护、保育管理等理论培训;学前儿童卫生管理、生活管理、幼儿日常生活、婴幼儿护理、睡眠、饮食、心理健康等技能类知识。

幼儿照护从业人员培训内容需包含:母婴护理与幼儿发展基础知识,0—3岁儿童成长测评、儿童情绪管理、膳食营养、婴幼儿健康与安全管理、婴幼儿早期支持等理论与技能知识。

培训形式:线下培训,培训周期8天。由中标单位统一管理食宿,往返车票自理。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2025年伊犁州卫健委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培训服务)四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2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专业化培训,降低托育园内疾病传播风险(如手足口病、流感),减少因健康问题导致的缺课率,提升保健医对意外伤害的及时干预能力,为幼儿创造安全成长环境。现需求保健医职业能力等培训服务。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保健医职业能力培训

培训期数:2期,每期3天。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 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 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CA 申领地址查看网址 https://www.xjca.

com.cn/article/content/201802/582/1.html,CA 服务电话:0991-281-9290。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 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 ”软件,并按照本 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 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 ”请供应商自行 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

--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 ”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 ”生成的“ 电子

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 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 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 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 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

400-881-7190(工作时间:工作日 08:00~20:00)。

5、电子保函(1)保函形式: 根据国家现行采购政策,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金融 系统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按照“一包段一保函 ”的原则,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 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 理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 放入投标文件中;

(2)电子保函操作流程: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进入详情页→点击页面上方[保险/保函],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办理即可。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伊宁市青年街8号

联系方式:09998234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开创纪元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重庆路以东佛山路以南新发地国际大厦201-2室

联系方式:19317735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元

电 话:1931773521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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