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毗邻区新型功能区智能家电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项目编号:cznqgc202505-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毗邻区新型功能区智能家电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资信标评审中要求“③项目工程交(竣、完)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完)工验收备案表(须有签字盖章页、竣工日期明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主体盖章齐全)扫描件;”,因为部分省市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有主管部门盖章,没有四方盖章,故请问有四方盖章或五方盖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有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认可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签字盖章页、竣工日期明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主体盖章齐全,均予以认可。
二、我单位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后有以下疑问: 招标资信标评审条款中造价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对此条款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我方提出如下异议,并建议取消对“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要求,具体理由如下: 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覆盖造价管理全领域知识,持证者已具备独立承担项目造价工作的能力;职称评定标准因地域、行业差异存在主观性,不能客观反映实际业务能力。造价负责人核心职责是成本控制与全过程造价管理,其能力需通过项目经验积累,而非职称评审中的论文、科研等非相关指标;部分资深造价师可能因工作性质未参评职称,但完全具备胜任资质。 建议修改方案:将造价负责人加分条件调整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答:造价工作人员在项目中负责成本估算、预算控制等工作,职称也是专业能力的参考。评分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履行直接相关,且市场上大部分潜在投标人普遍拥有该类型人才,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本条执行招标文件。
三、我方在研读贵单位发布的《毗邻区新型功能区智能家电产业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号:cznqgc202505-001)时,发现招标资信标评审条款中造价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对此条款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我方提出如下异议,并建议取消对“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要求,具体理由如下: 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覆盖造价管理全领域知识,持证者已具备独立承担项目造价工作的能力;职称评定标准因地域、行业差异存在主观性,不能客观反映实际业务能力。造价负责人核心职责是成本控制与全过程造价管理,其能力需通过项目经验积累,而非职称评审中的论文、科研等非相关指标;部分资深造价师可能因工作性质未参评职称,但完全具备胜任资质。 建议修改方案:将造价负责人加分条件调整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答:同问题二回答。
四、招标文件中业绩评审项中要求提供项目工程交(竣、完)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完)工验收备案表(须有签字盖章页、竣工日期明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主体盖章齐全)扫描件;因各地方对于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所差异,请问我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且有签字盖章页、竣工日期明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主体盖章齐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同问题一回答。
五、我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各方盖章齐全,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名称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项目工程交(竣、完)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完)工验收备案表不完全一致,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同问题一回答。
六、招标文件 P111 页: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关于付款周期的其他约定:每六个月支付一次进度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5%。”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时,进度款支付周期不得超过 60 日。《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要求支付频率与工程进度匹配。招标文件工程进度付款周期与上述条例相违背,容易造成施工过程不连续和农民工工资拖欠,进而引起工程质量和农民工上访问题。根据滁州市近期大型公招项目,工程进度付款周期为季度付款,建议该条修改成:“关于付款周期的其他约定:季度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5%”,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关于付款周期的其他约定调整为:每三个月支付一次进度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
七、1.本项目付款周期为6个月,项目周期仅为365个日历天。本项目拥有大量钢结构厂房,且市场上钢结构需现款现货,施工方需长时间垫付大量资金,这会造成施工方资金压力巨大,影响现场履约。为了有效保障施工进度与现场履约,建议付款周期参考滁州招标文件常规设置,将付款周期修改在3个月内。 2.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自2018年1月以来,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1.同问题六回答。
2.总公司投标时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可。
八、请问:当合同无法体现业绩规模(建筑面积)时,是否能以竣工验收证书上的业绩规模(建筑面积)为准?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证明材料中不能明确反映出工程类型、性质或工程规模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另行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九、资信标评审-业绩、奖项-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5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5分,最多提供两个业绩。本项满分5分。请问:我公司牵头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提供一个施工总承包业绩和一个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和设计业绩不是同一个项目)是否可以?
答:按招标文件评分要求执行。
十、本项目补充发布地勘文件及初设文件的CAD图纸。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请投标人按照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安徽兴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炜男
联系方式:0550-38210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夏骄
联系方式:0550-3519512、18155023588
202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