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223申复线郭屯南至裴屯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重发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21020043697590发布日期:2026-01-23
监督部门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田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1-87877002
项目地址
位于金普新区复州湾街道境内
招标人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县道X223申复线郭屯南至裴屯段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202521020043697590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95.00%,区(县)预算资金:5.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县道X223申复线郭屯南至裴屯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位于金普新区复州湾街道境内,起点位于皮长高速复州湾互通立交接入口,终点位于复州湾街道李迟线交叉口,里程桩号K14+450~K19+405,路线全长4.955公里。
标段(包)名称
县道X223申复线郭屯南至裴屯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521020043697590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针对县道X223申复线郭屯南至裴屯段路段进行维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6-03-1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6-05-29
标段(包)开标地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并且,[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合同估算价
1333.8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01-23 17:00至2026-01-30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EF%BC%89%E2%80%9D%E4%B8%8A%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2-26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EF%BC%89%E3%80%82
开标时间
2026-02-26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html%EF%BC%89%E8%BF%9B%E8%A1%8C%E8%A7%A3%E5%AF%86%E3%80%82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2)业绩要求: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及以上且造价不低于650万元(含)的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工程施工业绩。(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五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及以上且造价不低于650万元(含)的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工程施工(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机构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及以上且造价不低于650万元(含)的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工程施工(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机构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注:主要人员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若投标人中标,其拟派主要人员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7日内,提交在建项目可撤离的官方证明文件。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视同自动弃标。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在辽宁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24年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注:1.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结果公告(非结果公示)为准。 2.企业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按其认定:不具备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①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②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③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A 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超过三年(自然年,下同)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3.投标人无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结果公告、以及体现投标人评定等级的文件作为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5)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招标人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大连金普新区斯大林路793号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汇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8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