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新乡医学院省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2%E6%9C%8803%E6%97%A509%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465 | |||||||||||
| 2、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省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9,663,180.00元 | |||||||||||
| 最高限价:966318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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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货物需求内容:见公告附件 5.2采购需求相关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采购需求的物的包装、运输及保险、吊装、脚手架、装卸、就位、安装、产品保护、调试、试运行、质量检测或检验、配件、预埋件、预留洞、各项税费、保险费、意外事故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培训服务、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期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等。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国产设备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条件;进口设备9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条件;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交货方式:根据采购人指定的位置,送货上门,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组装调试; 5.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8质量保证期:所有标的物质保三年(含软件升级)服务; 5.9包段划分:一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质量保证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 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仍在行政处罚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期限内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投标人(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3.6投标人(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须承诺中标后以自己名义办理海关登记报关手续,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7投标人(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活动的,须提供中国总代理商或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理商针对相关产品出具的授权书(中文格式)。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12日 至 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EF%BC%89%3C/td%3E%3C/tr%3E | |||||||||||
| 3.方式:网上下载;(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操作手册》。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四)-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四)-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EF%BC%89%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7%A0%E9%9C%80%E5%88%B0%E6%B2%B3%E5%8D%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5%BD%93%E5%9C%A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F%BC%8C%E7%99%BB%E5%BD%95%E8%BF%9C%E7%A8%8B%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3C/td%3E%3C/tr%3E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乡医学院招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活动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投标文件开启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购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或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投标人(供应商)。各投标人(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采购文件和答疑文件,依此编制投标文件。“变更公告”或系统内部“答疑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书面通知。 4.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对投标人(供应商)信息具有保密性,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每天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等内容,因投标人(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5.评标过程中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评标结束前时刻关注系统内部发出的“澄清要求”,如果投标人(供应商)未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对要求澄清的内容进行回复,则一切不利后果均由该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取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重点审查中标、成交供应商,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其他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一并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将按照政府采购法顶格给予处罚。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乡医学院 |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 |||||||||||
| 联系人:李老师 | |||||||||||
| 联系方式:0373-3029880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 |||||||||||
| 联系人:花鹏 | |||||||||||
| 联系方式:0371-5330795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花鹏 | |||||||||||
| 联系方式:0371-533079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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