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钢延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钢延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关于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钢延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兴数政投字〔2026〕7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包含管网主体工程以及为管网安全运行服务的管网配套辅助工程。 (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平安堡镇平安堡村。 (3)计划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应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钢延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冶炼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3其他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全体成员)(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22 17:30至2026-10-2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链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1-1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链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 “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 0314-5052506、5055067、5052682 电子邮箱: fgnybgs@[链接]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宏胜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兴隆 县 | 地址:承德市高新区 |
| 联系人:冯伟 | 项目负责人:赵学宝 |
| 电话: 0314-505916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19062118848 |
| 传真: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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