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安江航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市本级】【公告中】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0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0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项目编号 | HJAGC2026G144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6-12341000586130960B-20261023-000369-8 |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黄山市境内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10-23 17:34:48 | 浏览次数 | 0 |
1. 招标条件
新安江航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是交通运输部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也是内河水运建设及运营筹融资创新交通强国专项试点项目,由黄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由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山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安江航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特许经营方案审查意见的函》(黄发改行审函〔2025〕5号)审核通过。招标人为黄山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安江航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HJAGC2026G144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境内,起自黄山市屯溪区湖边坝下,终于黄山市歙县街口,全长约77.3公里。
2.5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柘林枢纽工程、妹滩船闸工程、桥梁及接线工程、便民码头工程。(1)航道工程:拟按天然和渠化河流Ⅴ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水深取2.0m,设计双向航道底宽45m,最小弯曲半径270m,全长约77.3公里;(2)柘林船闸、妹滩船闸工程均为Ⅳ级船闸;(3)柘林枢纽泄水闸的建筑物级别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柘林枢纽拦河闸: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年一遇,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洪水重现期标准采用10年一遇;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地震设计烈度为Ⅵ度;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闸门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4)便民码头工程:300吨级码头;(5)桥梁及接线:公路等级二级,设计时速60公里/时。路基设计宽度12m,路面道宽9m,王村大桥主桥采用连续梁结构,桥梁全宽18m,双向两车道通行,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具体建设规模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2.6 项目投资估算:340614.55万元(暂定,以实际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为准)。
2.7 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不超过40年(以中标特许经营期限为准),按“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划分为两个阶段。(1)前期及建设期: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开始至项目约定完工日之间的期间,该期间项目公司主要工作是完成项目必要的前期工作和投资建设实施工作。项目计划工程建设期为2026年11月至2030年11月,自项目开工令(通知)载明的开工日起计。项目公司组建后应立即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运营期:从项目约定完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开始至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或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日之间的期间。上述约定完工日是“前期及建设期”与“运营期”的约定分界时点,该日期含义指交工验收合格日期。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由黄山市人民政府授权黄山市交通运输局为实施机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推进实施;授权黄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建投或其下属公司”)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参与本项目。黄山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中标的特许经营者与黄山市交通运输局、黄山建投或其下属公司共同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标特许经营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招标文件约定,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股权比例不高于40%)。项目公司组建完成后,由黄山市交通运输局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授权范围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并接受实施机构等相关部门的监管。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完全的使用者付费,项目公司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产生的航道运输服务费收入、船舶过闸费收入、码头服务区经营收入以及对内河沿线资源综合开发获得的其他增值服务收入等,回收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将项目实施范围内相关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给黄山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9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应为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5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2023年、2024年、2025年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均不超过90%。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1)、(2)项资质:
(1)具有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航道工程、通航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融资经验: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参与实施的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投融资项目业绩。(投融资项目业绩包括PPP项目、特许经营项目、EOD项目、BOT项目、BOO项目等,时间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者被禁止进入安徽省的公路(或水运)建设市场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承诺书》)。
注: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第(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7家。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股权占比不得低于20%(承担水运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占比均不得低于1%);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职责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成员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单位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招标文件获取、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3.5信用要求。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须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或通过标证通扫码添加,否则后果自负。
3.7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相关政策精神,黄山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或联合投标方。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内的成员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链接])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是。
5.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时00分。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7.2.1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链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链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27号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
联系人:陈科长 | 项目负责人:李娜 |
电话:0559-2558920 | 电话:15255605864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链接])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名称: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电话:0559-2558920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27号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娜
联系电话:15255605864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11.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2351788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3楼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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