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全集约送达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法院传票、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属于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null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null
征求意见期限:
2025/07/21——
2025/07/25
采购人名称:
高新区法院
采购人地址 :
保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向阳北大街3003号
采购人邮编:
null
采购人联系方式:
杜主任+
0312-6779912
采购预算金额:
18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河北宏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乐凯北大街秀兰城市美居南门底商50号
采购代理机构邮编:
null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康+
0312-6222216
财政部门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创业路118号
财政部门邮编:
null
财政部门联系人:
保定市高新区财政局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0312-3327753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