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HB2025123320010046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141594001001 来源平台: [平台内] 公告发布日期:2025-12-31
业主单位: | 兴隆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 | 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12-31 15: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1-27 09:00 | ||
兴隆县杨树沟水库等四个水库水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杨树沟水库等四个水库水毁修复项目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下达兴隆县杨树沟水库等四个水库水毁修复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兴数政投字[2025]6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八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兴隆县杨树沟水库等四个水库水毁修复项目; (2)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修复坝背水面面层浆砌石100㎡及勾缝1225㎡;修复坝肩浆砌石挡墙10m;修复溢洪道左岸山体护坡500㎡;修复溢洪道出口护坦防护1735㎡;修复防汛路挡墙118m;修复管理房山体护坡35m,修复屋面防水195㎡;放水洞出口闸阀更换5套,修复淤堵铸铁管道冲淤250m,修复屋面防水26㎡;修复管理房室外、放水洞室外地面、马道混凝土地面、坝顶面层混凝土400㎡;修复防汛路210m;修复水库相关设施8套;修复坝背水面坝基水毁渗漏;修复坝顶面层混凝土30㎡;修复溢洪道入口格宾石笼铺盖100㎡;修复溢洪道右边墙20m;修复坝迎水面面层环氧砂浆700㎡;灌溉洞修复浆砌石基础、出口闸阀更换1套,修复淤堵铸铁管道冲淤30m,修复屋面防水6㎡;修复坝背水面重力支墩面层90㎡;修复坝后基础防冲护坦900㎡;修复溢洪道出口防冲护坦1100㎡;修复溢洪道末端左岸山体护坡450㎡;修复室外地面30㎡。 (3)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北火道村、古庆村、杨树沟村、二道河村。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5月30日前完工;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31 15:00至2026-01-0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lggzy/%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2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lggzy/%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回避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兴隆县水务局 地址:承德市兴隆县 联系人:揣智勇 电话:0314-5057993招标代理机构: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庄家金融大厦29层 联系人:贾艺博/杜新宇 电话:0311-67799151/1503273933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水务局政策法规股 电话:0314-5058310 电子邮箱:swjxinglong@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兴隆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兴隆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庄家金融大厦29层 | ||
邮编: | 0673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揣智勇 | 联系人: | 贾艺博/杜新宇 | ||
电话: | 0314-5057993 | 电话: | 0311-67799151/150327393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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