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标文件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对项目管理班子其他成员的最低要求)进行澄清答疑,详见澄清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三、联系方式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川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7号新千国际D区A-2-21层 |
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人:祁女士 |
电话:0971-2831024 | 电话:0971-4111836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qhcz123@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