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LZC2025-C3-300071-GXDH
二、项目名称:平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590497.74(元) | 平乐县三鑫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平乐县平乐镇月城村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平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平乐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平乐县人民检察院二年的执勤安保服务、维修、消防安检、清洁卫生服务、食堂服务等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平乐县人民检察院二年的执勤安保服务、维修、消防安检、清洁卫生服务、食堂服务等日常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且提供服务之日起2年。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荣胜,肖廷伍(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梁碧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85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乐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平乐县南洲新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0773-7882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乐县平乐镇马河开发区
联系方式:0773-788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73-78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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